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支持和成果质量检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就《深汕特别合作区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支持和成果质量检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支持和成果质量检查

  项目预算金额:1273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内容

  按照地籍调查的相关技术规范,为深汕管理局提供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支持服务和调查成果质量检查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分析、整理原海丰县移交过来地籍档案资料;

  2、审核调查作业单位的技术设计和生产计划;协助深汕管理局对调查作业单位实施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

  3、对调查作业单位开展检查;

  4、对土地权属来源资料整理情况、界址清查、建筑物清查等情况等进行核查复查;

  5、对土地权属调查、界址调查、宗地草图绘制、土地利用及地上建筑物情况调查等进行核查复查;

  6、 对地籍测量数据进行核查复查;

  7、对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建库、地籍图、宗地图进行核查复查;

  8、对各项整理的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查复查。

  9、 收到调查作业单位的预验收申请后,筹建预验收工作组,开展预验收工作。

  10、按照《深圳市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深圳市地籍调查成果验收方案》的相应条款,开展内外业抽检,出具项目预验收报告。

  11、邀请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对最终调查成果实施最终验收,汇总评价结果,编制验收报告。

  (二)用途

  为“确保合作区在新的体制机制下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尽快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 为了顺利推进合作区的地籍调查与土地总登记工作,保障各项数据成果的质量,保证地籍调查成果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对地籍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成果开展检查工作。

  (三)数量

  《深汕特别合作区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支持和成果质量检查》一项。

  (四)技术需求

  (一)权源文件清理

  原海丰县移交过来的地籍档案数据,需要先行对该部分资料进行清理,将档案数据录入到地籍调查数据库中,数据库记录的图形信息、属性信息必须与对应的档案数据记载一致。

  (二)审核

  现场巡视调查作业单位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工序,抽查过程和最终成果,及时、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调查作业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

  巡视侧重于过程,监督和审核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尽可能排查可能出现的影响生产质量的问题;抽查侧重于对成果(包括过程成果)的审核,以地籍图分幅为单位成果,以同一技术设计要求下生产的同一测区为单位成果集合(批成果),每一测区内业抽检5~10%,外业抽检不低于5%,另外还要抽取不低于2.5%的宗地进行内外业检查。

  将每次审核的结果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分。

  (三)核查复查

  根据相关要求,核查复查主要针对土地权属来源资料整理、前期清查和宗地调查三个阶段的数据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数据核查

  核查是对作业单位生产的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为100%;

  数据提交核查前,须作业单位的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同时提交相应的互检和专检记录;

  核查过程中,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讨论会,提出多种建议方案,并阐明其优缺点,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核查后,按照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说明,填写《地籍调查数据核查复查记事表》中的数据核查记事栏,具体说明核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核查不合格的,督促作业单位按处理意见及时修改;

  对核查合格的,交由测绘大队复查人进行数据复查。

  数据复查

  复查是对测绘大队核查合格的数据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为100%;

  复查确认不合格时,向作业单位反馈复查意见,督促作业单位继续修改;

  复查确认合格后,按照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说明,填写《地籍调查数据核查复查记事表》中的数据复查记事栏,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清晰、数据准确、结论可靠;

  复查工作完成后,填写《地籍调查数据核查复查记事表》中的核查复查单位意见,并编写核查复查报告。

  (四)检查验收

  根据《深圳市地籍调查规定》和《深圳市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相关要求,对本次地籍调查作业单位成果进行预验收和专家组验收。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承担。理由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供应商法定职能

  测绘大队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深编办〔2004〕28号文、深编〔2015〕29号文,其职责任务包括“为主管部门履行测绘地籍管理、基础测绘质量监督、测绘成果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海域、林地等调查与测绘职责”,另经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局批准,测绘大队加挂“深圳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牌子,负责我市测绘产品的质量检查,故本项目工作内容属于供应商法定职能。

  (二)有利于保障工作延续性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018年12月16日,深汕合同区作为第“10+1”区,正式揭牌,纳入深圳市管辖,其地籍调查是深圳市总地籍调查在调查范围上的扩展、延续,需要在调查方法、技术要求、数据标准上应与深圳市保持一致,最终以实现全市地籍成果数据标准统一。测绘大队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自2014年开始,持续为深圳市地籍调查的顺利启动、全面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并承担了深圳市2016年度、2017年度地籍调查工程的监理、核查复查、检查验收,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由测绘大队具体承担本项目,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调查工作的延续性,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三)供应商契合项目的专业要求

  测绘大队地籍调查团队熟悉深圳市土地调查的相关政策,自深圳市地籍调查启动以来,投入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方案编制、技术设计等前期工作,起草了《深圳市地籍调查规程》、《深圳市地籍调查底图编制规则》等规范文件,并经过5年的地籍调查具体实践,组建了专业精通、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检查团队,建立了高效运行、统筹配合的工作机制。由测绘大队具体承担本项目,具有高度契合性。

  综上,基于供应商职能定位、工作延续性和专业性、契合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承担《深汕特别合作区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支持和成果质量检查》工作。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28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联系人:欧阳亚雄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联系电话:0755-22106815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0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