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1〕9号)

  一、项目编号:PSJY2020161920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2019年医疗卫生设备购置项目30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祥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393号英达丰科技园A栋306室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社区东纵路145-147号801B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坪山区2019年医疗卫生设备购置项目30包”(项目编号:PSJY2020161920)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0年12月9日受理投诉。2021年3月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申请书》。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