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1〕51号)

  一、项目编号:YJ2020-Z054ZY

  二、项目名称:标识供应商遴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柯赛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富坪中路7号1#、3#厂房

  被投诉人:深圳市云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320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云集招标有限公司未对“标识供应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YJ2020-Z054ZY,以下称“本项目”)的质疑作出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项目无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和标准,无价格分值。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鉴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违法影响对采购结果的认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投诉事项2予以驳回。

  对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退还问题,建议有关当事人通过民事救济途径解决。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