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财书〔2020〕38号)

投诉人:深圳市易达恒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玉田社区上步南路1001号、1005号锦峰大厦A座8B-1

被投诉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高档全身B超批量采购项目”(编号:SZCG2019194967,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0年1月16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广州矢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矢量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二、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核心内容如下,详细内容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为准)

  一)投诉事项一

  本项目谈判文件明确要求了“高频容积探头”,根据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矢量公司对该“高频容积探头”响应型号为“14L5BV”,而其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显示“14L5BV”对应的类型为二维线阵探头,并非为“高频容积探头”,矢量公司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据矢量公司所投产品的《注册证》显示,“14L5BV”仅用于乳腺扫描不能用于筛查的二维线阵探头,而谈判文件要求的“高频容积探头”是指能应用于甲状腺、甲状旁腺、乳腺、腮腺、阴囊及睾丸等浅表小器官,有较高频率及较大扫查范围的高频容积线阵探头,因此矢量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谈判文件的参数要求,为虚假应标行为。

  (二)投诉事项二

  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1.5.8★具备三维、四维实时成像功能及三维容积定量,支持腹部妇产科、小器官、腔内检查成像”,矢量公司针对该条款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矢量公司投标产品的《注册证》显示“14L5BV”的应用范围为乳腺,即该探头型号不能用于乳腺以外的其它小器官扫查;另因四维实时成像是实时的动态扫查过程,矢量公司在质疑答复时提供的小器官三维四维图片是静态图片,该静态图片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三、被投诉人、采购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答复(详细内容以相关当事人的书面答复材料为准

  (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被投诉人)答复

  本项目投诉事项内容涉及的质疑事项,被投诉人已于2020年1月8日书面答复投诉人,无其他补充意见。

  (二)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人)答复

  矢量公司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为“西门子ACUSON OXANA2”)符合高档全身B超批量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

  (三)广州矢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答复

  关于投诉事项一:矢量公司基于谈判文件的要求,并根据自身产品性能给出相匹配的高端彩超及探头型号,具体响应情况已在报价单中列出,完全响应。高频容积探头14L5BV,在注册证中已经明确标识,且型号末尾的V代表:Volume,确为浅表容积探头(附上高频探头做的浅表器官容积图)。

  关于投诉事项二:针对谈判文件“1.5.8★具备三维、四维实时成像功能及三维容积定量,支持腹部妇产科、小器官、腔内检查成像”的要求,投标产品可满足(附上支持腹部妇产科、小器官、腔内检查成像的三维四维证明图片)。

  四、本机关调查和认定情况

  本机关根据《投诉书》,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答复,本项目谈判文件,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专家论证意见等相关材料,调查和认定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关于投诉事项一:本项目谈判文件“四、具体技术要求”第6点“配置完整性要求”的第13项为“高频容积探头”,谈判文件关于该条款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另查矢量公司的谈判应答文件,其在谈判应答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对其所投产品的型号及规格响应为“ACUSON OXANA2”,制造商为“西门子”;在谈判应答文件的《货物说明一览表》“可选配件”第13项“高频容积探头”响应型号为“14L5BV”;在谈判应答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第6点“配置完整性要求”响应为“无偏离”;在谈判应答文件中提供了《注册证》(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73231081),《注册证》的附件显示,“14L5BV”对应的探头类型为“线阵容积探头”,应用范围包含“乳腺,浅表”。关于投诉事项二:本项目谈判文件“四、具体技术要求”第1.5.8项要求为“★具备三维、四维实时成像功能及三维容积定量,支持腹部妇产科、小器官、腔内检查成像”,谈判文件关于该条款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针对该项要求,矢量公司在其谈判应答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为“无偏离”。

  此外,经向中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公司”)调查,西门子公司表示,“14L5BV”为“高频容积探头”,除了可以检查“乳腺”外,还可以筛查其他小器官,且中标产品符合“三维、四维实时成像功能及三维容积定量”的要求。为了证明上述情况,西门子公司提供了厂家配置单、相关应用图片以及动态视频予以证明。该厂家配置单显示,“高频容积探头”对应项下为“14L5BV(乳腺,小器官,肌骨,外周血管)”。

  经征询行业内专家的意见,结合本项目的谈判文件、矢量公司的谈判应答文件及说明材料、西门子公司以及采购人回函等材料,专家认为,矢量公司所投产品符合谈判文件“四、具体技术要求”第6点“配置完整性要求”的第13项以及第1.5.8项的要求。

  (二)认定情况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与矢量公司之间的争议焦点是产品的技术参数,即评审委员会对中标产品“西门子ACUSON OXANA2”响应情况的认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第一,针对投诉人提出的关于中标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的问题,本项目谈判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作出响应即可,即:谈判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注册证》,该《注册证》既不涉及资格条件,亦不涉及评审因素。  

  第二,采购人已表示,矢量公司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为“西门子ACUSON OXANA2”)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  

  第三,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据各自的专业知识,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依法独立地对谈判应答文件的真实性、投标产品的响应情况等做出评判。对于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非因法定事由和依照法定程序,原则上不得推翻。 

  第四,结合中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西门子公司、采购人的答复内容、行业内专家的论证意见以及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未发现矢量公司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因此,评审委员会认定矢量公司关于谈判文件“四、具体技术要求”第6点“配置完整性要求”的第13项以及第1.5.8项的响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无不妥。

  综上,投诉事项一至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五、处理决定

  基于上述查证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