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侨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侨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8号瑞声科技楼(绿创云谷)710B3


基本情况:本机关于2018年8月24日对你单位与深圳市共速达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速达公司)关于2018区教育局租车服务项目IP地址一致涉嫌串通投标的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于2018年8月17日参加了由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2018区教育局租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HCG2018170112)的招标投标活动。你单位与共速达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均为121.34.149.59;你单位投标文件“1、信用记录”和“2、违法失信记录”的页眉位置含有“2018区教育局租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HCG2018170112”、“GSD共速达”和“投标文件”字眼,上述投标文件页眉的文字、格式、排版与共速达公司投标文件“1、信用记录”和“2、违法失信记录”的一致。另,经司法鉴定发现:你单位办公场所的办公电脑中与本项目编号“LHCG2018170112”相关的投标文件与共速达公司办公场所的办公电脑中投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一致。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服务器日志、现场取证录音录像、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


处罚结果:(一)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二)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即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贰佰元整(644万元*30‰=19.32万元)。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处罚日期:2020-09-08 15:11:31


处罚日期截止时间:2030-09-08 15:11:31


执法单位: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文号:罗财书〔2020〕37号